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旅游。
(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正常开放。
(三)学生工作处安排辅导员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生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四)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在校师生正常生活,防止水、电、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保卫处要强化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特此通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