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校企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校企合作 >> 正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及财产损失,杜绝伤亡,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一、校外实习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叶林

副组长: 余光勇、车玮、杨诚、喻彪

员: 相关班主任、相关专业教师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执行学校外实习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2. 负责检查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工作,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积极预防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

4. 及时处理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并及时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 保障校外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6. 负责落实每次实习涉及实习安全的其他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安全准备工作,实习中的安全事项、防范监控及其他未尽事宜。
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

1. 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各部、班主任召开主题动员会议,引起学生高度重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观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各实习指导教师,再对即将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下发《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给学生,并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让学生掌握实习期间相关规定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三、实习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 较长时间的集中实习,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2. 实习学生应与学校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3. 学校分管领导、实习单位负责人、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各班班主任相互留下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

4. 实习学生必须向家长汇报本人实习的有关事宜,征得家长的同意并由家长签订实习协议。

四、实习中的安全事项响应程序

(一)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安全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工伤、破坏设备、打架等违法犯罪行为及火灾、人员走失(失踪)、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突发急病等自然灾害等。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第一,在现场的学生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报告,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拨打 120 、 110 、 119 、 112 、 122 等电话或送医院处理。

第二,实习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招就科报告。

第三,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四,学校领导根据事故、事件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按学校应急救援方案处理。

五、防范监控

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必须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实习协议签订方面,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本预案经学校校务会研究通过,自颁布日期行。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